教導處-訊息轉知:函轉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2年度補助辦理推動兒童權利公約實施計畫(下稱兒權計畫),請依說明辦理,請查照。
一、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2年1月17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20004441號函辦理。
二、查旨揭兒權計畫內學校實施情形將列一般性補助款考核項目,惟前述考核指標尚未公布,爰請貴校預為規劃辦理下列事項,以符指標要求:
(一)兒童權利公約議題融入學校課程,全縣需達95%。
(二)校內人員應受兒童權利公約教育訓練並實施前測及後測,請參閱資源列表(附件二):
1、學校行政人員(含員工):受教育訓練2小時,總人數需達90%以上。
2、教師:受教育訓練4小時,總人數需達92%以上。
3、校長:受教育訓練4小時,總人數需達95%以上。
(三)前揭成果表(附件三)請於112年7月17日前繳交,以利是項考核作業:
1、成果表紙本核章後免備文逕送本府承辦人。
2、成果表電子檔寄至viclee1206@ems.miaoli.gov.tw。
3、請至本府教育入口網填報系統填報「112年度辦理推動兒童權利公約成果調查」。
三、另請貴校規劃辦理相關活動時,應依循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最新公布之防疫指引辦理。
相關檔案
112年度補助辦理推動兒童權利公約實施計畫.odt
成果表.odt
推動資源表.odt
發布時間: |
2023-02-20 14:00:25 |
發布單位: |
中正國小教導處 |